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及《闽南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博牛社区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保障推免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博牛社区
学科专业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5 |
035102 | 法律(法学) | 5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3 |
注:本表格计划名额为预计划,实际接收名额将由学院结合学校下达指标、生源报名情况做动态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接收对象
博牛社区
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
2. 已获得本科院校正式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资格校验。
3. 本科阶段学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专业学习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意识。
4. 外语水平达到本专业学习基本要求,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博牛社区
申请条件的考生,须自行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提交报考博牛社区
对应专业的申请。考生须认真、完整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按学院通知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推免系统报名开放起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2026年10月18日。
提示:请考生务必留意系统关闭节点,逾期未完成系统填报、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6年9月22日—10月20日。
学院将分批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根据有效报名生源数量分多批次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每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分组安排,将通过学院官网、推免系统通知发布,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试方式
视情况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主要包含:
1. 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 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 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 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承担课题等)、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
提示:考生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五)其他工作安排
1. 体检: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由推免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推免生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导师双向选择:拟录取考生可按照学院导师遴选与双向选择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导师互选工作,具体时间、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现场或网络远程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
外语听说能力 | 现场或网络远程面试 | 15 | 主要考查: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现场或网络远程面试 | 25 | 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现场或网络远程面试 | 60 |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领域)严格依据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进行排名。对各项考核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情况,可在本专业复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体检结果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违背诚信原则;
5.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推免招生录取条件的情形。
(二)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限内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一旦考生在系统接受博牛社区
待录取确认,我院原则上将不予解锁,请考生充分知悉。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招生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推免招生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将按要求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6-2591444,[email protected](社工硕士)[email protected](法律硕士);
学院监督电话:邢老师13799820083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博文楼西区
法学院
2026年9月14日